2011年1月19日, 姑娘杨宇和浏阳小伙李志静在浏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杨宇身体一直很健康, 2011年6月21日, 她在浏阳市妇幼保健院剖腹产下一个男孩。听到杨宇正享受着婚姻的幸福和生子的喜悦, 她的父母以为女儿杨宇的幸福生活就要开始了, 美好的日子就要来了。然而, 来的却是一场噩梦, 让他们彻夜难眠, 悲痛欲绝, 夺走了女儿杨宇的性命。 2011年10月4日, 杨宇因身体不适到浏阳市人民医院检查胸腔积液。她本可以在医院治疗一段时间, 然后康复。因为李志静(杨宇丈夫)(涉嫌侵犯妻子杨宇并帮母亲销毁证据, 罪状附后),

李志静(杨宇丈夫)的母亲邱山英曾是善济医社的医生浏阳市北正北路142号。经证明无证行医)。
       在李志静和母亲秋山英的坚持下, 杨宇被允许回家, 没有给杨宇治疗的机会。回到家后, 没有行医资格的邱山英决定擅自到善济大药房为杨宇取药。而李志静不仅不让杨宇去医院治疗, 还让没有医学资格的秋山英给杨宇乱吃药, 造成了严重的后果。杨宇身患重病,

丈夫李志静不让他去医院治疗, 只好接受了秋山英的药。此后, 秋山英一直给杨宇用药诊治。
       她的病情不仅没有好转, 而且还在继续恶化。 20122009年3月9日, 病情恶化, 被送往人民医院。当晚, 他被转移到长沙市中心医院。 3月10日不幸去世, 年仅25岁。邱山英没有医师资格证书, 也没有向市卫生局申请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开展中医内科诊疗擅自在善济药业活动, 造成受害人杨宇死亡的严重后果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.上述事实已由邱善英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处方所证实。 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六十一条规定:“非法行医, 造成病人人身伤害或者触犯刑法的,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现要求尽快立案, 追究邱山英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刑事责任。为达到销毁有效证据的目的, 邱山英指使儿子李志敬, 连同龙学慧、邵新文, 以及怀川办事处***处处长(涉嫌构成销毁证据罪)和暴力执法, 附后)。指控), 2012年3月12日, 藏品中有口述记录, 对杨宇的遗体存有疑虑, 请求保全遗体, 请求验尸。在反对的情况下, 进行了强制火化。动机很可疑。李志静的妈妈秋山英单身多年, 两人有着母子情结。平时, 秋山英不让小两口睡觉, 关上门。 , 邱见此咒。因此, 秋山英和原告的女儿杨宇一直不和, 经常发生激烈的争执。吵闹, 经常抱怨。申诉人怀疑,

邱山英在杨宇生病就医期间, 故意拖延治疗, 故意误诊虐待, 故意毒死杨宇。否则, 为什么在原告对尸体产生怀疑并报案, 要求保全尸体并进行尸检的情况下, 邱山英还要强行取走尸体, 火化,

销毁证据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36条规定:“未取得医师资格非法行医, 造成患者死亡的, 构成犯罪。
      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32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 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, 维护社会公正, 依照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的规定(二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, 现请求立案, 依法查处, 追究邱山英毁坏证据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。